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院组织人事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主要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党员教育与管理、学院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人事调配与管理、职务晋升与职称评聘、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劳资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负责学院干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做好全院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为党委合理调配使用干部当好参谋。
三、负责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全院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开展党员教育与管理。
四、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填报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统计报表,做好组织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党校日常工作。做好干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贯彻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评、选树师德典型和先进人物等活动,在教师评职晋级工作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七、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和考核工作,负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结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负责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师资进修与培训。制定教师职业发展政策文件,组织实施教师业务培训计划,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的选拔与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工作。完善学院机构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科学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统筹规划教师和其他各类人员编制规模,负责学院人才招聘、引进工作。
十、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校内人员流动与调配、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及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手续和辞职退职手续;对学院附属机构的用工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各类各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评优、奖惩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岗位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考核等工作,负责普通管理岗位职务晋升与考核管理,负责工勤技能岗位考工定级工作。
十二、负责薪酬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晋升与调整、绩效工资分配与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核定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和日常管理,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及相关统计资料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