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人选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开展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部署安排,现就推荐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学院在岗的专职组织员,原则上连续从事专职组织员工作3 年以上。
二、推选条件
1.政治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业务精湛。拥有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模范履行组织员工作职责,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本职岗位上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日常工作、党员 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以及党委和院(系)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在协助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本人主持或参与的党建活动(项目)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3.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
无党纪政纪处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信念坚定,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把优秀组织员推荐工作作为提升组织员队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组织员管理培训、激励保障制度,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
2.各党总支可按照推选条件推荐1名专职组织员。各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材料真实可靠。
3.各党总支于5月16日14:00前将《高校优秀组织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电子邮箱:fengxueshuai@vip.qq.com
附件:高校优秀组织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