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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 2021 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8-25 16:01  

关于推选 2021 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各部门:

为鼓励全院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申报和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注重业绩和群众公信度”的原则择优推荐,确保申报部门和推荐人选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审核申报。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限额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学院各二级部门,包括党务、群团、

行政、后勤及教学、教辅等各部门。评选名额为 2~3 个。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范围为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优先推荐 2020 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个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 10%的比例组织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中层干部不计入各单位推选名额,评优人选由院党委研究确定。

辅导员不计入各单位推选名额,推优工作由学生处牵头负责,按 10%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办学理念,积极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决定,开拓创新,坚持内涵发展。

2.领导团结、勤政廉政、依法治校,部门管理规范。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集体作用。

  1. 注重教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部门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

    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管理、服务质量高,在党建、人才

    培养、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2. 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辽宁省高等职业 院校绩效管理考核中发挥重要作用,考核指标数量多质量优。

5.部门教职工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近两年来无违法乱纪和受全校通报批评现象,年度考核无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言传身教。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教学态度认真,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本学年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文件规范,教学效果突出。

5.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正确贯彻执

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奉献精神,工作勤奋。

3.业务素质高,具有突出的岗位工作能力,精通业务,工作质量好,管理效率高。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围绕岗位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作风优良,态度端正,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5.在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勇挑重担,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校管理和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评选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推优人选由学生处牵头负责。

(五)对具备以上相应条件且在下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应予优先推荐:

1.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态度严谨,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

2.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实训基地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效;

3.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省内外取得较为广泛深远影

响,成绩特别突出;

4.为学院发展履职尽责,在学院管理服务、发展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

(六)在本学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评优推荐资


格:

1.对师德考核不合格、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者实行


“一票否决”;

2.无故不参加学院和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

3.不服从学院和本部门工作任务安排;

4.病假、事假、调课天数累计超过 15 天,或有旷工情


形;

5.近两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

6.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推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二级部门可根据评选条件申报参评先进集体。申报


先进集体的部门撰写申报材料(3000 字左右),纸质版一式

1 份及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部。

2.先进个人人选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在本单位推荐比例限额内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党政联席会议

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发挥评优推选工作的导向和激励

作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连同推荐人选的书面个人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纸质版一式 1 份及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部。优秀辅导员人选推荐材料由学生处按上述要求统一报送。

4.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8 月 31 日。联系人:陈芳怡

电子邮箱:22726303@qq.com

附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推荐汇


总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在岗人数(不含中层干部、辅导员)
教师 教育工作者



推优人数
教师 教育工作者


辅导员在岗人数
优秀辅导员推荐人数
推荐人选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020 年度考核结果 推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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