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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05-28 00:00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本次职称评审申报的对象是2010年度或2011年度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 20082010年度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通过材料审核者的师德和工作业绩进行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均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包括教学事故、安全技术事故等)。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院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辽职改办字[1993]11号)和《辽宁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试行)》(辽教发[2003]48号)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

(四)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职称外语政策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书。

三、评审材料
1
、申报相关系列职务的《任职资格申报(评定)表》(一式两份);

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复印件各1份(截止时间为2011630号)。
    3
、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

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截止时间为2011630号)。

5、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选择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著作二篇(部)单独装袋,并在此材料袋上注明“代表作”以及姓名、单位、学科、参评职务等。

6、今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有相应的博文,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其他条件按《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辽教发[2011]13号)执行。辅导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报《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根据工作需要开设博客,有相应的博文。

7、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四、评审要求

1、学院将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及空岗情况,结合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限额评审。

2、严格申报和审核程序。继续执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部门审查的申报方法。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实,组织评审,排出顺序,经一周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按各系列分别排序推荐上报。

3、破格晋升

严格执行破格条件和审核程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方可申报。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信息由组织人事部审核;科研成果及论文的认定与审核由科研处负责;教学工作量及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审核。
    5
、非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根据学院岗位设置的要求及有关部门的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申报评审材料。
    6
、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及相关事宜请经常关注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和辽宁人才信息网(www.lnrc.com.cn)。职称评审有关材料请到辽宁教育人才网下载。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组织人事部初审:61314
2
、组织人事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通过材料审核者的师

德和工作业绩进行考察,并按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打分:61517

3、公示评审打分结果:62024
4
、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推荐:62730

5、评审结果公示:738

6、上报评审材料:711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参评人员要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上报,逾期未上报的,不纳入本年度评审范围。

 

 

组织人事部

O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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