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职务评审及岗位聘用委员会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优化用人机制,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职务评审及岗位聘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宋英邦 刘玉强
副主任:高 臣 宋真君 刘兴民
委 员:丛 悦 刘雪晖 闫玉喜 张红薇 张荣娟 楚金华 孙红霞 何剑宇 刘显波 张晓兰
薄 洋
以上委员会成员任期为3年,从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职务评审及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由丛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部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