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辽宁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度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举办“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2012辽宁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宣传为学院转型发展、为辽宁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求学、求知过程中付出感人努力的人物,展示我院先进人物的风采,弘扬榜样人物的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理解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对象
学院的教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学院建设的员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士。
三、入选条件
要求参评人物的先进事迹主要发生在2012年度或事迹发展延续至2012年度,并在某个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事迹感人,能够震撼人心、感动社会。
1. 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教育创新,注重品牌建设,为推动学院转型发展、辽宁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治学严谨,理念前瞻,在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能够出色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创新精神,教法精湛,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突出的榜样性、示范性;躬耕教坛,矢志不渝,敬业爱生,堪称楷模,表现出可贵的奉献精神,受到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尊重。
2. 学生类:品德高尚,助人为乐,富有社会责任感且事迹感人;勤奋好学,奋发有为,热爱生活,热爱学院,富有创新精神且取得突出成绩;面对生活磨难,勇于抗争,自强不息,且赢得社会尊重。
3. 社会人士类:情系教育,关心、支持教育,慷慨解囊捐资助学贡献突出者;热情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成绩显著者;尊师重教,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当利益方面有重大作为者;关心学院建设发展,积极为学院转型献计献策;其他特殊贡献者。
四、评选名额
各部门按入选条件,可在全院范围内评选1—2名候选人。
五、评选方式
1、个人主动自荐
2、同事同学推荐
3、部门领导推荐
4、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六、评选程序
通过部门初选、学院终选、网上公示、上报省教育厅,最终被省教育厅入选者,参加省颁奖典礼
七、评选要求
参评者以第三人称拟写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并附二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参评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
八、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有关未详事宜请致电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88085648
组织人事部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