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 2022 年度辽宁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辽宁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申报推荐 2022 年度辽宁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对象
1.省教育厅推荐 2022 年度辽宁省巾帼文明岗名额为 4 个,
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名额为 4 名。我院每个部门可推荐辽宁省巾帼文明岗(集体)1 个或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个人)1 名。
2.申报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的部门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 60%以上,领导班子至少有 1 名女性;申报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的个人应为我院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女性教职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和申报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
的个人须分别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于 1 月 10 日 14:00 前将推荐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陈芳怡
电子信箱:22726303@qq.com附件:
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辽宁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2 年 1 月 8 日